關于轉發下達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計劃的通知
運發改投資發〔2023〕197號
垣曲縣、萬榮縣、夏縣發展和改革局:
省發展改革委以晉發改賑發〔2023〕439號文件分解下達了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計劃,其中下
達我市投資729萬元,勞務報酬186萬元(詳見附件1)?,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要求,落實《山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賑實施
方案》(晉發改振興〔2022〕30號)精神,深刻把握以工代賑“工程是手段、賑濟是目的”“項目建設是平臺載體、就業增收是根
本目標”的政策內涵,聚焦我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精準選擇項目,認真組織實施,切實發揮好以工代賑
資金和項目帶動農村群眾就地就近就業增收的功能作用,有效提高務工農民群眾的收入。
二、轉發下達
按照《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本批資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直接切塊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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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檢測對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組織易地搬遷脫貧群眾和因災需救助人口參與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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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設施。其中,公益性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農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林業草原和
城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配套公益性基礎設施等。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主要包括農牧產業、鄉村文化旅游產業、林業草原產業等基
礎設施和城鄉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后續產業基礎設施等。以工代賑省級投資不得用于建設垃圾回收站、污水處理站、生態護林房、廠
房、游客服務中心等主體建筑物,不得用于購買花草、樹木、路燈、垃圾桶等資產,不得用于購買機械設備、種苗仔畜及飼料、化肥
等生產性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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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要求,本批計劃下達的資金規模及發放勞務報酬
額度等要精準落實到已納入縣級鄉村振興項目庫的具體以工代賑項目,確保項目實施后能夠廣泛吸納農村低收入群眾參與工程建設并
及時足額獲取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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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要在不低于省級投資20%的基礎上,盡可能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統籌各方資源加大對以工代賑的投入力度。要進一步創
新拓展以工代賑資產折股量化分紅、公益性崗位設置等多種賑濟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實訓和以工代訓,幫助參與務工群眾掌握實際
操作技能,技能培訓費用由縣級統籌解決,不得使用以工代賑資金。
三、組織實施
要以落實組織群眾務工、發放勞務報酬、提高就業技能等政策要求為重點,壓緊壓實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項目
所在鄉鎮政府、村委會等主體的責任,確保以工代賑項目規范實施。
(一)加強群眾務工組織。項目業主單位原則上應為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各縣要督促項目業主單位和施工單
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則,廣泛吸納當地農村低收入群眾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盡量不用機械,能組
織當地群眾務工的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要監督業主單位與施工單位建立勞務信息溝通機制,根據項目用工需求做好當地農村勞動
力的動員組織工作,為項目實施提供勞務保障。要優先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領辦的合作社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組建施工隊伍,按
照自建自管自營等方式實施項目,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ǘ﹪栏駝趧請蟪臧l放。以工代賑項目在確保發放勞務報酬不低于省級財政資金20%的基礎上,盡可能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
例。強化勞務報酬發放的全過程監管,在項目前期工作環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應專章專節對項目是否能夠組織
當地群眾務工、是否能夠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進行論證,明確勞務報酬發放標準和金額,并在項目估算(或概算)中結合工程建
設內容逐項測算用工量和勞務報酬發放額度,對應發勞務報酬予以單列。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及時足額向務工
群眾發放勞務報酬,規范發放臺賬,督促項目所在地村委會在村務公開欄對勞務報酬發放情況進行公示。監理單位要把群眾務工、
勞務報酬發放作為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監督施工單位嚴格落實以工代賑政策要求和項目規范。各縣在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時,要將
施工單位勞務報酬支付標準、金額和發放臺賬、勞動力培訓臺賬作為重要驗收內容。實施的項目是否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將作為后續
安排資金和項目的重要因素。
?。ㄈ┩卣苟喾N賑濟模式。要以以工代賑資金項目為平臺,在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發放勞務報酬等傳統賑濟模式的基
礎上,依托以工代賑項目拓展以工代訓、公益性崗位開發、資產折股量化分紅等多種賑濟模式,進一步擴大就業容量和賑濟覆蓋面。
?。ㄋ模娀ぷ髡{度和督促指導。省、市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加強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按月調度和實地指導,適時對以工
代賑工程實施、資金使用、務工組織、勞務報酬發放等情況開展核查。各縣要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績效管理、監督管理等工作,
加快或簡化前期工作程序,特別是要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等有關規定,落實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可以不進行
招標的相關要求。要確保工程項目質量和資金使用安全,做好資料歸檔等工作。
?。ㄎ澹┌匆笸瓿山ㄔO任務。各縣會同項目業主單位抓緊完善項目前期工作,督導項目盡快開工建設,按月填報調度表并確保填
報質量。要加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力度,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原則上要求所有項目須在202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設
任務。
請在收文后盡快落實,并于每月20日前將月調度報表按時報送我委。
附件:
運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1日